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945
                    发布时间: 2017-03-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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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聚英湖南大学考研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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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湖南大学颁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进行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1)艺术学[13]:总分不低于335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6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90分;
2)工业设计工程(085237):总分不低于310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85分;
3)艺术硕士(1351) : 总分不低于335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90分;
三、2017年学院招生名额数及本次初试上线情况
| 
					 专业  | 
				
					 招生名额总数  | 
				
					 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占招生名额)  | 
				
					 本次统考上线情况  | 
			
| 
					 艺术学[13]  | 
				
					 35  | 
				
					 16  | 
				
					 18  | 
			
|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 
				
					 40  | 
				
					 33  | 
				
					 27  | 
			
| 
					 艺术硕士(1351)  | 
				
					 25  | 
				
					 15  | 
				
					 35  | 
			
|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非全日制  | 
				
					 20  | 
				
					 
  | 
				
					 
  | 
			
| 
					 合计  | 
				
					 120  | 
				
					 64  | 
				
					 80  | 
			
| 
				 时间  | 
			
				 安排及注意事项  | 
			
				 地点  | 
		
| 
				 3月10-18日  | 
			
				 登陆“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纳复试费,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夏令营营员也要缴纳复试费,否则不予录取)。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 
			
				 
  | 
		
| 
				 3月8-14日  | 
			
				 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 
			
				 
  | 
		
| 
				 
					3月17日  |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收复印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并在第一页上写好姓名和报考专业)  | 
			
				 设计艺术学院538  | 
		
| 
				 
					3月18日  |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考前说明会,上交调剂申请表  | 
			
				 
  | 
		
| 
				 
					3月18日  | 
			
				 根据专业到相应机房或者画室复试(会议上会告知),环艺专业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学院统一提供图纸;所有考生自备午餐,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 
			
				 
  | 
		
| 
				 
					3月19日  | 
			
				 
					 专业综合面试: 考生在学院538室领取《面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凭身份证到各面试小组报到。报到开始1小时以后未报到的考生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 
			
				 具体面试地点和分组情况当日将在面试小组门口张贴  | 
		
| 
				 3月17-23日  | 
			
				 
					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南校区医院  | 
		
五、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测试5分钟左右,专业素质测试(B1、B2、B3)各 5分钟左右,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左右)。考核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 
					 代码  | 
				
					 考核项目  | 
				
					 分值  | 
			|
| 
					 A  | 
				
					 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代码A)  | 
				
					 20  | 
			|
| 
					 B  | 
				
					 专业素质测试  | 
				
					 B1:对基础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 
				
					 30  | 
			
| 
					 B2:对专业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  | 
				
					 30  | 
			||
| 
					 B3:实验动手能力,学科竞赛获奖等  | 
				
					 40  | 
			||
| 
					 C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表达和礼仪,社会实践活动、心理素质  | 
				
					 20  | 
			
| 
					 合计  | 
				
					 140  | 
			||
六、复试规则
1、面试小组成员由五人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评分满分为14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3、面试全程录像,考试顺序将在面试教室门口张贴,请考生不要在考场喧哗。
4、面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保存备查。
七、调剂
本院接收本院进入复试考生调剂至我院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所有调剂原则为报考该专业考生在录取结束后名额未完成情况下接受调剂。
复试专业仍为原报考专业,请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备案(交申请时请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遵从第一志愿,在非全日制名额有剩余的情况下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的申请,再根据初试加复试的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未被全日制专业录取考生根据申请进行排序录取至非全日制工业设计工程硕士。
八、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未按时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未按时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再允许变更专业。
调档: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定向委培协议,全日制 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教育部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件)
十、公示和监督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监督复试全过程。
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6研招录取)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一、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学制内未能达到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延长学习期限,延长期不再享受奖助。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体检的问题请直接与校医院联系。
(二)调档函: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领取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具体时间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四)录取通知书:5月中下旬,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校有关通知请在以下网址查看,本通知与学校精神相冲突的地方,参照学校精神执行:http://gra.hnu.edu.cn/index.php/zsxx/ssyjs
(六)联络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538办公室
电 话:0731-88822418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0日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7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