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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说明

作者:聚创中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218 发布时间: 2010-03-20 18:2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关于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有关加分政策的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间满三年内,初试总分可加10分。

    满足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20-84111686,传真:020-84111769。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03.18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中山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说明"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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