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浙大考研网-李老师
                    点击量: 1021
                    发布时间: 2019-04-1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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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已发布,聚英聚创浙江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以培养卓越研究生为目标,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宝梁、夏标泉
	 
		副组长:胡宝兰、包永平
	 
		成 员:朱利中、郑 平、林咸永、徐建明、王 珂、陈丁江、史舟
	 
		秘 书:武秀梅
	 
		咨询电话:0571-88982448
	 
		2. 学院设有申诉机制。
	 
		申诉联系人:柳小毅,申诉电话:0571-88982963,liuxiaoyi@zju.edu.cn。
	 
		3. 各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务者不少于3人),其中1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中含有1名德育导师。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应主动告知并进行回避。
	 
		二、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各二级学科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由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符合2019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符合环境与资源学院相关学科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3. 实行差额复试。学院统一设定复试差额比例为1.4。生源不足专业根据实际报名调剂人数进行差额复试,但差额比例不高于1.4。专项计划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
	 
		4. 单科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分按照《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相应减扣后计算各项排名。
	 
		5.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 复试没有笔试,只有面试。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时主要由复试组专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健康、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分。
	 
		7. 参加复试的教师要掌握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8.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纪委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工作,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为“阳光工程”。
	 
		三、名额
	 
		根据核拨招生名额和已接收推免生情况,学院各专业现有招生名额、上浙大复试线考生情况、复试人数及分数线和接收调剂申请数量如下: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专业
						 
							代码
						 
							统招生名额
						 
							上浙大线考生数量
						 
							专业复试分数线
						 
							复试
						 
							人数
						 
							接收调剂申请数
						 
							备注
						 
							环境科学/学术型
						 
							083001
						 
							26
						 
							50
						 
							352
						 
							36
						 
							0
						 
							 
						 
							环境工程/学术型
						 
							083002
						 
							9
						 
							42
						 
							378
						 
							13
						 
							0
						 
							 
						 
							环境工程/专业型
						 
							085229
						 
							20
						 
							60
						 
							367
						 
							31
						 
							0
						 
							有同分
						 
							环境工程/专业型
						 
							085229
						 
							1
						 
							1
						 
							371
						 
							1
						 
							0
						 
							士兵计划专项
						 
							土壤学/学术型
						 
							090301
						 
							4
						 
							21
						 
							414
						 
							6
						 
							0
						 
							含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专业名额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土壤学方向)/专业型
						 
							095132
						 
							8
						 
							1
						 
							330
						 
							11
						 
							10
						 
							 
						 
							植物营养学/学术型
						 
							090302
						 
							5
						 
							17
						 
							394
						 
							7
						 
							0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营养学方向)/专业型
						 
							095132
						 
							10
						 
							2
						 
							330
						 
							14
						 
							12
						 
							 
						 
							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学术型
						 
							0903Z1
						 
							4
						 
							18
						 
							414
						 
							6
						 
							0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型
						 
							095136
						 
							6
						 
							2
						 
							330
						 
							8
						 
							6
						 
							 
						 
		四、调剂
	 
		1. 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2. 本学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为报考本院指定专业且达到浙江大学报考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3. 本学院接收调剂专业的要求如下: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土壤学方向):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土壤学;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植物营养学方向):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植物营养学;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
	 
		以上三个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型。
	 
		4.    申请调剂的考生如已经被列入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名单,可以在复试时报名调剂;如未被列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名单,须在专业复试前报名,调剂报名时间及申请材料要求学院将另行通知。申请调剂人数如超过接收调剂申请数量,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后确定进入复试。
	 
		5.    调出学院的考生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调剂政策执行。
	 
		五、录取
	 
		1. 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
	 
		2. 考生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考生综合成绩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英语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成绩*60%(其中英语成绩和专业综合知识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 接收调剂的专业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4. 如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未调档或政审不合格者;
	 
		(2)未通过考生资格审查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体检不合格者。
	 
		5. 按教育部规定,不在统考生中招收直博生。
	 
		六、工作日程安排
	 
		3月5日,召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月8日,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3月9日,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各学科硕士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
	 
		3月9日起,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信息另见学院通知。
	 
		3月9日-17日,考生体检。各考生请在报考专业复试前1-2天完成体检,体检安排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178953)。
	 
		3月11日-18日,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院研究生教育科,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B111室。有关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178953)。同时带上校医院体检凭证,资格审查必须在各专业复试前1-2天完成。
	 
		3月12-19日,学院各学科组织复试,考生准备好一份纸质个人陈述(内容和形式不限);一份5分钟自我展示PPT,应包括个人简历(高中起),本科期间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等几部分。
	 
		3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含免试研究生)进行导师意向双向选择;学院在录取系统中录入复试考生成绩,明确考生的录取处理状态,上报复试考生的录取信息,并开始调档政审。
	 
		七、其他
	 
		1. 复试时务必递交英语成绩(四六级、托福、雅思等)及个人陈述,也可将其他证明成绩和奖励的相关材料上交复试小组组长。
	 
		2.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环境与资源学院
	 
		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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